3. 利益相关方的识别与参与
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积极识别利益相关方对我中心影响,建立沟通机制,保证各利益相关方与中心共同合理有效发展。
国家认监委:遵守认监委对质检机构的各项要求,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自律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等级。
政府机构:积极完成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指令性任务,为政府及各行政部门购买服务提供服务。保持第三方公正性,保证检测工作不受政府机构干扰。
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客户要求,收集整理客户反馈信息,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供应商:招标采购,客观评价,按时付款,平等互利,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员工: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坚决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全力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积极为员工搭建保障体系,注重对员工的培养和职业规划辅导,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社区:积极组织并参与公益活动,加强公益性民生服务工作,支持慈善事业。
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 遵纪守法,规范运作
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检验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1.1 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
目前,我中心运行第四版《管理体系文件》。2016年年初,根据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要求,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相关部分进行了重大修订、增补工作。我中心于2016年11月启动了2016年度内审工作,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和院管理体系文件,对各部门进行了内部审核,审核涉及管理体系所有场所和全部要素。共开具了3个不符合项,并对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实施了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为中心质量体系进一步持续、有效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管理评审方面,中心于2017年初完成了2016年度的管理评审工作, 共开具了7个改进建议。针对这些改进建议制定了改进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实施。
体系运行方面。一是切实加强人员培训。今年组织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标准、管理体系文件等内部培训,受训人员达到89人次;派人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研讨达到11人次;二是注重在用仪器的量值溯源。所有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均有状态标识,申报项目所有仪器设备均在计量检定周期以内。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设备、使用频繁的设备、经常携带到现场的仪器设备,都制定了期间核查方案,定期进行期间核查。三是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形成了从接样、检测、检毕到存贮的全闭环;四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检验过程控制程序》等规定开展工作,检测报告有确定、规范的格式,信息完整;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持证上岗。
1.2 加强内部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
在质量控制工作方面,一是积极实施内部监控措施。我院每年制定内部监控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2016年开展设备比对、人员比对、期间核查、留样监测、实验室间比对等内部质量监控措施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外部能力验证工作。我院制定了《实验室能力验证/比对管理办法》,明确了参加能力验证/比对的程序要求、考核奖励办法等。2016年参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中心国家认可委员会等外部能力验证2项。
2. 以科技为先导,推动检测技术进步
围绕洗涤用品行业发展导向和社会热点需求,建立和完善技术研究和创新机制,积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扩展检验检测领域,满足政府和社会发展对检验检测的需求,发挥检验检测对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认可和资质扩项评审工作,不断提升更新中心的检测能力。在日新月异的洗涤用品行业,新产品和新工艺发展越来越迅速。我中心,一方面开展监督抽查、委托检验和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外,还积极与企业沟通合作,依托中心科研技术能力,为企业开发研制新型洗涤产品,并为企业编撰企标,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工作。在与企业合作的同时,我们不仅服务了相关企业,也提高了中心的技术优势,推动了中心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
3.为政府部门、消费者等提供优质服务
3.1 服务政府部门
作为政府依法设置的国家中心,我中心努力夯实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中心治理结构,为政府、企业、消费者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我中心依法、规范运营,科学、诚信、公平、公正客观的开展相关工作。2016年,我中心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委托执法工作,完成相关监督抽检工作。并承担了2016年洗涤剂类和消毒剂类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控与生产监督管理技术规范验证修订任务实施方案的现场验证工作,并为技术规范提出修改意见。工作中,我中心公正科学,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明确相关职责、责任和程序,客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全面为政府职能部门规范市场,履行监管职能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