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印发了《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办法》,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党务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重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切实抓好专题学习,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要将《条例》《办法》纳入培训课程。各区县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工作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为推行党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