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新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是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全面、综合的评价。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近年来,我院坚持围绕服务大局,扎实落实关于精神文明工作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工作引领保障作用;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测工作,在改革创新中推进工作。
全国文明单位的成功创建,充分展现了重庆检测人拼搏进取、勇于争先的精神风貌。文明单位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效果,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