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省能源法》,国度标准委日前发布了第163号布告,发布了9项国家节能规范,其中包括5项强制性能耗限额规范、3项推荐性节能管理标准和1项推荐性节能基础标准。
9项标准包括GB25323-2010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4-2010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5-2010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动力耗费限额;GB25326-2010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7-2010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动力耗费限额;GB/T25328-2010玻璃窑炉节能监测;GB/T25329-2010企业节能规划编制公则;GB/T15318-2010热处理电炉节能监测;GB/T12455-2010宾馆、饭店合理用电。以上5项强迫性规范的施行日期为2012年3月1日,4项引荐性规范的施行日期为2011年2月1日。5项新的强迫功能耗限额规范出台后,我国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规范曾经到达27项,内容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和电力五大行业,覆盖包括电解铝、铜冶炼、氧化铝、再生铅等有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