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效标识”专项检查的通知》(质检办量函〔2015〕242号)要求,为加强能效标识产品管理,促进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有效实施,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能标识产品专项检查,产品涉及微型计算机、计算机显示器等信息技术设备。
通过专项检查,能进一步规范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加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强化生产企业诚信意识,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能效虚标、伪造和冒用能效标识等违法行为。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