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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皮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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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社会责任报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6/5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一、   

1. 我中心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报告为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时间范围为 2016  1  1 日至 2016 12  31 日。
3. 本报告编制依据为:国家认监委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2.0 

二、 中心概况

1.中心描述

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基础上设立的国家级检验中心,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皮革制品、鞋类产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皮革中心是经国家计量考核和认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也是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2.中心业务范围及检测能力如下: 

中心具备按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开展皮革制品领域质量检测的能力,涉及皮革及制品、毛皮及制品、箱包、鞋类、纺织品、皮革化工、人造革、合成革等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测试、化学分析、有害物质测试、雾化性能测试、阻燃性能测试、皮革的鉴别、标准制修订、皮革质量问题分析、技术培训等。

中心主要承担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指令性任务。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关产品的委托检测、技术分析、技术咨询、符合性测试等第三方公正检测业务。

三、 社会责任战略及体系建立情况
1. 社会责任战略及价值理念

我中心作为行业权威检测机构,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准确、及时、客观地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优质服务。始终贯彻“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诚信检测、客户满意”的质量方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出具的证书∕报告客观、公正。中心立足于皮革制品及相关产品检测,拓展业务范围,为国家质量事业贡献力量。中心将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积极关注政府、社会、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相关团体、环境等利益相关方诉求,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和谐统一。

 

2.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证按照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管理体系,确保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并遵照执行。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保证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扰,不受来自商业、财经或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影响。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准确可靠。对委托人的产品、技术、资料、数据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保证客户的所有权。

3. 利益相关方的识别与参与

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积极识别利益相关方对我中心影响,建立沟通机制,保证各利益相关方与中心共同合理有效发展。

国家认监委:遵守认监委对质检机构的各项要求,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自律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等级。

政府机构:积极完成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指令性任务,为政府及各行政部门购买服务提供服务。保持第三方公正性,保证检测工作不受政府机构干扰。

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客户要求,收集整理客户反馈信息,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供应商:招标采购,客观评价,按时付款,平等互利,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员工: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坚决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全力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积极为员工搭建保障体系,注重对员工的培养和职业规划辅导,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

社区:积极组织并参与公益活动,加强公益性民生服务工作,支持慈善事业。

 

四、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 遵纪守法,规范运作
   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检验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1.1 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

目前,我中心运行第四版《管理体系文件》。2016年年初,根据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要求,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相关部分进行了重大修订、增补工作。我院于201611月启动了2016年度内审工作,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和院管理体系文件,对各部门进行了内部审核,审核涉及管理体系所有场所和全部要素。共开具了3个不符合项,并对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实施了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为中心质量体系进一步持续、有效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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